首页 · 学校资讯 · 通知公告 · 云南三鑫职业技术学院 关于开展 2024 年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 代偿申请初审工作的通知

云南三鑫职业技术学院 关于开展 2024 年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 代偿申请初审工作的通知

人气:1778 发表时间:2025-02-17

各部门、二级学院:

    接《云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 2024 年云南省普通高校 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初审工作的通知》 要求 , 根据 《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 于印发〈云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办法〉 的通知》(云财教〔 2017〕180 号 )精神 ,为切实做好我 校毕业生到边境县和藏区县基层单位服务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 代偿工作( 以下简称“ 基层服务学费代偿 ” ), 现将有关事项 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条件

)2024 年专科毕业就业学生( 2019—2023 年毕业符合 条件的就业学生可以补申请)。

)毕业时或毕业后 3 年内自愿到 25 个边境县( 市)和3 个藏区县(市)基层单位工作、服务期在 3 年以上(含 3 年)。

   

  二、需填报材料及填写要求

)《云南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到边境县市和迪庆州 3 个   县市基层单位就业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拟代偿对象初审汇总表》 ( 附件 1 )电子版。

)《云南省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审核表》 式两份纸质版原件( 附件 2 )。

)毕业生本人与就业单位签署的到云南 25 个边境县市 和迪庆州 3 个县市基层单位服务的就业协议复印件。

)毕业证复印件。

)《基层单位工作情况说明》( 附件 3)纸质版原件。

)具体申报条件请参看( 附件 4 和附件 6 )。

)材料填写须准确 、完整且不得涂改 附件表格不能 随意修改调整。材料不齐或者未完整者 一律不接收材料。


  三、材料报送时间

)毕业生于 2025 年 3 月 7 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至原辅 导员(班主任)处。

)原辅导员( 班主任 )于 2025 年 3 月 12 日前将学生 申请材料报送至所在二级学院。

)各 二级学院于 2025 年 3 月 18 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 至学生工作部(处)零李高老师处。 

)因辅导员( 班主任) 离职等原因 二级学院应做 好宣传工作 并接受符合条件的毕业生申报工作。


  四、组织领导及分工

  学校成立以分管学生资助工作校领导为组长 学生工作部 (处) 部(处长) 、各 二级学院院长和副院长为副组长的毕业 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工作领导小组 办公室设在学生工 作部(处 ), 学生工作部(处) 部(处 )长任办公室主任 二级学院院长 副院长任副主任 学生工作部(处) 科员为专 职工作人员。

)学生工作部( 处) 负责学费补偿 、助学贷款代偿 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 负责毕业生申请 材料汇总、审核工作 并向省教育厅报送资料。

)各二级学院: 负责指导 、检查 、督促辅导员( 班主 )抓好学费和贷款代偿工作的宣传动员 、具体落实和申报工 辅导员(班主任) 负责对毕业生基本情况和基层就业情况 进行审核。

)资产财务处: 负责对毕业生缴纳学费和获得国家助 学贷款情况的审核。

)就业处 宣传部: 负责学费和贷款代偿工作相关渠 道的宣传与动员。


  五、相关注意事项

)各部门 、二级学院要提高对“ 学费和贷款代偿 ”工作重要性认识 , 要把毕业生基层就业的优惠政策用足用好 ,让 广大毕业生充分感受到党和国家的关怀。

)辅导员( 班主任) 要看透弄懂政策规定 端正为毕 业生服务的根本态度 切实把“ 学费和贷款代偿 ”工作宣传到 位、动员到位、落实到位。

 

附件: 

1.云南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到边境县市和迪庆州 3 个县 市基层单位就业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拟代偿对象初 审汇总表

2.云南省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审核表 3.基层单位工作情况说明

4.2024 年学费贷款代偿政策摘要

5.云南省 25 个边境县、3 个藏区及对应镇中心区

6.《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  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  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办法〉的通知》(云财教〔 2017〕 180 号 )


附件下载.rar


云南三鑫职业技术学院 

2025 年 1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