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三鑫职业技术学院关于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管理办法及评审条件的公示
云南三鑫职业技术学院
关于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管理办法及评审条件的公示
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教育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关于深化高等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文件的通知》(云人社发〔2021〕17 号)、《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职称评审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云人社发〔2020〕57 号)以及《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关于加强职称评审监管工作的通知》(云人社通〔2025〕6 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云南三鑫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修订了《云南三鑫职业技术学院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及《云南三鑫职业技术学院教师职称评审条件》(以下简称 “评审条件”)。经教职工代表大会充分讨论、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并获学校董事会批准同意,现面向全体教职工予以公示。
一、公示概要
1.《云南三鑫职业技术学院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管理办法》:明确评审原则、组织机构、申报程序、纪律监督等内容,强化师德师风考核,破除“五唯”倾向,实行分类评价。
2.《云南三鑫职业技术学院教师职称评审条件》:涵盖总则、适用范围、申报条件、评审条件等,对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各层级职称的学历资历、教学科研业绩等作出具体规定,设置教学为主型、教学科研型、思想政治型、专职辅导员等分类评审标准。
二、公示期限
2025年5月18日至2025年5月23日(5个工作日)
三、反馈方式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学校人事处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
联系电话:0876-2828512
联系地址:云南省文山市云南三鑫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附件:
1.《云南三鑫职业技术学院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管理办法》
2.《云南三鑫职业技术学院教师职称评审条件》
云南三鑫职业技术学院
2025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