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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润少年,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人人有责”——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普法宣传活动

人气:8523 发表时间:2023-07-12

5月22日,根据《文山州第五届“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普法宣讲教育暨深化“百团进千校,普法大宣讲”活动实施方案》安排,州关工委副主任、普法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何文忠,省、州学校宣讲团团长李有荣,文山州检察院第九检察部马红意检察长、文山州杨柏王律师事务所程芳瑞律师到校,对我校315名未成年学生进行《未成年人保护法》宣讲,会议由学校副校长张子玉主持。

会议在庄严的国歌声中拉开了序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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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州检察院第九检察部马红意检察长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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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州杨柏王律师事务所副主任程芳瑞律师开始普法宣讲,引导学生营造知法、懂法、守法的良好氛围。关爱未成年人是全社会的责任,更是学校和监护人义不容辞的职责和使命。程律师讲解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未成年人的法律概念;二是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发展历程;三是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主要内容;四是未成年人要加强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程律师从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等角度阐述了如何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所讲解的内容都是结合未成年人的年龄特点、心理特征、知识结构和实际需要,结合实际案例,语言浅显易懂,指导性很强。特别是防校园暴力(欺凌)、防未成年性侵两个方面,对学校和学生都有很好的指导。通过此次普法活动的深入讲解,在座青少年学子们纷纷表示增强了个人的守法和自我保护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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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与时转而治,治与世宜则有功”,随着经济和科技的发展,各种利益关系不断变化,知法、懂法、守法成为每个人应该履行的义务和责任。未成年群体作为国家未来的希望、社会和人民的希望,应以更高标准要求自己。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拒绝暴力解决,提倡以法制暴。创建和谐美好的校园文化环境,人人有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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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后,学校会与省、州学校宣讲团团长李有荣联系,继续组织宣讲,达到全覆盖;同时在全校加强实践环节活动,多形式深化主题教育:组织班、团活动,以座谈、作文、演讲、板报等形式深化普法宣讲主题教育,使普法教育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来源 | 学生处